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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非法集资解释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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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关于人身伤害陪付若干规定

09-05

  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分享的最高法院关于人身伤害陪付若干规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最高法院关于人身伤害陪付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3]20号   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就有关适用法律的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条 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

06-23

标签: 存款 吸收 非法 公众 公共 关键词: 公众 存款
  准确理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关键在于首先要坚持该罪的行为主体的不特定性和危害金融秩序的具体性的统一。下面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构成特征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客体是国家的金融信贷秩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经济生活中,金融交易主体之间形成复杂的金融关系,金融关系的有机整体就是金融秩序。金融关系包括:金融交易关系,金融管理关系,金融机构的内部关系,金融管理关系是指国家金融主管机关对金融业进行监管和宏观调控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它是一种非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管理关系,即纵向金融关系。金融秩序由金融管理秩序、金融交易秩序和金融机构内部秩序三个有机统一的方面结合而成,其目的在于实现国家的宏观调控,保证社会资金的合理流向,保护广大公众的利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不仅侵犯了金融储蓄的管理秩序,而且由于因为金融储蓄是信贷资金的主要来源,对储蓄管理秩序的侵犯必将侵犯整个金融信贷秩序。所以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信贷秩序。   (二)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以或者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所谓"公众"意即吸收存款对象的不特定性,指社会上大多数人。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存款包括个人存款和机构存款,所以公众包括法人。且本罪只要求行为针对社会上大多数人,并不要求实际从社会上大多数人得到资金。但由于现代法人的发展,法人规模越来越大,其成员构成规模也越来越大,法人内部的特定对象也满足不特定性要件。所以笔者认为,关键问题是行为的性质是否金融业务活动。如果行为属金融业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06-23

标签: 存款 吸收 公众 非法 关键词: 公众 存款
  中国刑法虽然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一直到1997刑法公布,法律并未对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并未对此进行过司法解释。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我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第176条),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以变相提高利率的方式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   李名原是一名军人,复员后在北京与北京致铭堂生物科技公司的四个合伙人从事药品和保健品的制造和销售工作,公司的药品和保健品有归贞膏、长寿茶、卫生巾、消毒剂等。这四个合伙人年龄都在50岁左右,原来都是部队的干部,退休或转业后从事药业工作。由于业务开展的并不顺利,其中一个合伙人提出了一个方案,以公司的药品和保健品为产品,让消费者在购买后的一段时间内将购货款全部返还的形式募集资金,将此资金用于企业的扩大生产和科技投入。此项计划在天津和新疆开展时并未形成规模,在沈阳推广时,由沈阳市的一个崔姓大客户利用人脉,将此项计划进行的很顺利,后因资金链断裂,一合伙人携款逃走。沈阳的一些客户因得不到回款,纷纷向公安机关举报,沈阳的公安机关经过侦察,发现2007年4月到10月,李名是北京致铭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部门经理。这段时间,北京致铭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合伙人以宣传投资北京致铭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碧色归真膏、银春长寿茶等保健品为名,在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38号设立北京致铭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未在工商注册)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收存款。李名等人通过讲课宣传、答疑等形式向投资者宣称投资者可以免费体验产品,投资有高额回报为诱饵,目的是以投资值得对产品的认可和好口碑对

非法吸取公众存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06-23

标签: 存款 公众 非法 吸取 吸收 关键词: 公众 存款
  中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所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非法吸取公众存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希望对你有帮助。   非法吸取公众存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标准   对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是否立案侦查,取决于有没有涉嫌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   一是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是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户数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   三是从造成的经济损失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及量刑标准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一是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是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户数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   三是从造成的经济损失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解释羊毛出在狗身上,猪来买单案例

篇一 解释羊毛出在狗身上,猪来买单案例羊毛出在猪身上,狗来买单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背后意味着什么?      在风起云涌的互联网上半场,许多人说到创新思维,言必要提“羊毛出在猪身上,狗来买单”这句话,有人叫它“免费思维”,也有人称它“跨界打劫”,同时,还不乏许多反对的声音说这是一场风靡已久的骗局,究竟这句话的背后意味着什么?   本期节目邀请到的两位嘉宾是:      ▲   陈挺峰   华峰资本   董事总经理      ▲   曾峥   启赋资本   合伙人   一、什么是“羊毛出在猪身上,狗来买单”      曾峥:这是一种企业经营、商业模式、利润创造的创新思维的表达方式,有句话叫做无利不起早,不赚钱的企业是耍流氓。   客观讲在移动互联网的时代,尤其是PC互联网往移动互联网转型的过程中,也就是2011年到2014年那段时间,微信用了大概半年时间累积了6000万用户,大概用了一年半时间就有了3亿用户,后面高速发展一直到现在7亿多用户,短时间内快速爆发的人口红利造成了大量的“羊毛出在猪身上狗来买单”的移动互联网的创业平台型项目,这些项目按照这个逻辑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这个逻辑在移动互联网的历史当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陈挺峰:我卖的产品是免费的,但我从产品的附加值里面赚取利润,这就是“羊毛出在猪身上狗买单”的意思,就像我们在网上看视频的时候是免费的,但我们用户付出了时间成本,视频网站是赚取广告商的钱,那么广告商其实就是相对应的狗,用户其实就是相对应的猪,羊毛相对来说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它可以是商业模式,也可以是利益。   二、羊毛理论是否依然有效   陈挺峰:创业其实要讲究时机,“羊毛出在猪身上狗买单”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我们必须要有足够多的猪,把用户服务好,有了好的用户体验以后,狗才会过来。现在的创业者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流量

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介绍

03-17

标签: 量刑 非法 经营 标准 介绍 关键词: 标准 标准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分享的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介绍,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   我国刑法的规定犯非法经营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非法经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至于如何认定情节特别严重,应当参考四川省的相关规定。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02年3月21日第19次会议通过,2002年5月14日 川高法[2002]105号)规定 :   三十一、非法经营罪:除司法解释已有特别规定外,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可视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可视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之一。   一、非法经营外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20万美元以外,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单

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介绍

03-17

标签: 立案标准 非法 经营 介绍 关键词: 立案标准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分享的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介绍,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   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对非法经营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诉:   一、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   二、非法经营外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20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代理业务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100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

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

01-16

标签: 量刑 非法 经营 标准 关键词: 标准 标准
  非法经营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分享的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   我国刑法的规定犯非法经营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非法经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至于如何认定情节特别严重,应当参考四川省的相关规定。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02年3月21日第19次会议通过,2002年5月14日 川高法[2002]105号)规定 :   三十一、非法经营罪:除司法解释已有特别规定外,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可视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可视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之一。   一、非法经营外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20万美元以外,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代理业务的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500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集资诈骗的钱怎么处理

戳穿各非法集资及集资诈骗团伙的所谓自救集资诈骗的钱怎么处理 第一篇 戳穿各非法集资及集资诈骗团伙的所谓自救 自救,本意是自己救自己,这才叫自救。客户是出借人、也是债权人和借款人、非法集资及集资诈骗团伙是完全对立的两个方面。哪有出借人和赖账违约的借钱人搞自救的。 各非法集资及集资诈骗团伙的自救完全是伪自救,是在违约、赖账的情况下想继续绑架广大客户的万恶行为。你非法集资及集资诈骗团伙自救别拿我们客户的血汗钱,去救你私人的公司。我们和你非法集资及集资诈骗团伙自什么自?救什么救?谁跟你自呀?你是你!我是我!我们每一个客户也有我们自己一家男女老少要救、要急救呢! 请问大家,客户出借人的血汗钱是非法集资及集资诈骗团伙的吗?回答,不是!而且有详细的合同,你就是你,我就是我。你非法集资及集资诈骗团伙违约、赖账先且不说,你非法集资及集资诈骗团伙自救赖着我们每家男女老少的血汗钱干嘛? 你非法集资及集资诈骗团伙说,有客户愿意为你非法集资及集资诈骗团伙自救。那好,你

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

12-16

标签: 立案标准 非法 经营 关键词:
  非法经营罪,是指【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一)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下面是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小编是为大家分享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欢迎参考!   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对非法经营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诉:   一、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   二、非法经营外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20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代理业务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100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